• 熱門
  • 地方
  • 生活
  • 產經
  • 綜合
  • 娛樂
  • 文教
  • 身心𩆜
  • 醫藥健康
  • 旅遊
  • 美食
  • 體育
  • 法律天地
  • 合作媒體
  • 熱門
  • 地方
  • 生活
  • 產經
  • 綜合
  • 娛樂
  • 文教
  • 身心𩆜
  • 醫藥健康
  • 旅遊
  • 美食
  • 體育
  • 法律天地
  • 合作媒體
最新新聞
OWNDAYS週年慶登場 揪團享85折、滿額再享折扣
喜訊連連! 中市客委會《貓頭鳥》動畫驚豔國際  12/3代表台灣角逐新加坡AACA年度最佳優勝
看圖寫故事、創意連世界 中市115年度國中英文作文比賽精彩登場
當代創意交會百年古蹟! 中市文創設計聯合展暨TCOD快閃展售10/6州廳亮相
「幸福久久 世代同」 民生醫院邀幼兒園萌娃 陪長輩歡喜慶重陽
S__121495564
S__120643731
首頁 » 私有土地領有停車場登記證 可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
產經

私有土地領有停車場登記證 可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

張 游舜
張 游舜
Published: 2026/05/21
Share
4 Min Read
私有土地領有停車場登記證 可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若持有之土地供停車場使用,並取得停車場登記證,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縣府稅務局說,依停車場法規定取得交通主管機關核發停車場登記證,並「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符合土地稅法第18條規定者,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按10‰(千分之十)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惟如是依停車場法第11條規定設置之「臨時路外」停車場者,則不適用特別稅率,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此外,私有土地原按停車場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如停車場登記證核准設置年限屆滿,需重新申請換發新停車場登記證,在當年度9月22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即可繼續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民眾若有任何地價稅疑問,歡迎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96969向該局或埔里、竹山分局洽詢。

 

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Previous Article 台灣高鐵攜手新竹智協 助「老老照顧」家庭跨越障礙 台灣高鐵攜手新竹智協 助「老老照顧」家庭跨越障礙
Next Article 中壢啟動親子藝術校園巡演 培養美感素養與創造力 中壢啟動親子藝術校園巡演 培養美感素養與創造力
  • 關於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聯絡我們
  • 關於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聯絡我們
Copyright©MORE News
Welcome Back!

Sign in to your account

Username or Email Address
Password

Lost your password?

為了帶給你更好的瀏覽體驗我們的網站中有使用Cookie,幫助我們改善網站的結構和行銷分析。如果你同意使用請點擊了解,我們會權利提供你更完善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