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
今年5月1日至31日將開徵非自來水用戶113年度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按戶定額徵收每年每戶新台幣1,128元整),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醒,有收到電子繳款單的民眾,於期限內完成繳費作業,逾期未繳費將影響垃圾清運的權益,並可能遭移送強制執行。
環保局說明,目前繳費單上提供台灣銀行及其全國各地分行、郵局、連鎖便利超商(統一超商、全家、OK、萊爾富)、農漁會信用部、e-Bill繳費網或手機掃碼台灣pay線上支付繳費,民眾亦可幫家人線上代繳費且無需額外負擔手續費,支付方式多元便利。
環保局表示,如徵收地址(戶籍地)無人居住、空屋、已接管使用自來水(非水費基本費)或同址分戶(同地址2戶以上共同使用,推派其中1戶戶長為繳費代表人)等情形,可提供佐證資料辦理免徵,可郵寄、傳真(04-23274503)、親洽、各區清潔隊代收件服務或私訊台中好環保臉書粉絲團辦理。如有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相關問題,歡迎洽詢各區清潔隊或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專線:(04)22289111分機66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