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鼓山分局於本(1)日8時許接獲報案,稱青海路與馬卡道路口發生交通事故。
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經查為曾男(30歲)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沿青海路東往西直行,與陳女(23歲)駕駛自小客車沿馬卡道路北往南直行發生碰撞。
雙方駕駛均有擦挫傷,經送醫檢查後無生命危險,現場未發現酒駕情事,本案交通事故並未影響輕軌運行。
經初步調查,曾男駕駛機車違規逆向並闖紅燈,導致雙方碰撞,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最高可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第53條第1項「闖紅燈」最高可處新臺幣5,400元罰鍰,警方將依法對曾男製單舉發。
鼓山分局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號誌與道路行駛規定,切勿為貪圖方便而逆向或闖紅燈,以確保行車安全與他人權益,避免因一時違規釀成事故。
警方亦將持續強化路口交通稽查,確保用路人安全。
鼓山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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