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電子煙對國人健康及公共安全的影響,衛生福利部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已於6月25日院會通過並送立法院審議。草案除維持現行對電子煙等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的禁令,也進一步規劃將「持有」納入禁止及處罰範圍。考量修法完成與正式施行日期尚未確定,國民健康署自9月8日起在全台各縣市衛生局、衛生所等處設置431處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開放持有民眾自主投遞,且不須具名或提供個人資料。
依修法草案規劃,修正條文施行後將提供1個月緩衝期,讓目前持有電子煙的民眾有時間妥善處理。緩衝期間內,即使持有行為遭查獲,原則上不處罰鍰,但相關電子煙仍將依法沒入;緩衝期屆滿後,若仍持有電子煙,依草案規劃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相關物品。國健署提醒,現階段持有電子煙的民眾可先利用全台回收點自主投遞,同時持續留意後續立法及施行進度,及早處理手中電子煙產品。
國民健康署9月8日起於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及衛生所等處設置共431處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提供持有電子煙民眾自主投遞。
國健署指出,電子煙近年透過網路及社群平台接觸青少年的情形受到關注,世界衛生組織及相關研究也指出,電子煙可能釋出甲醛、乙醛、超細微粒及重金屬等有害物質,青少年接觸可能影響腦部發育,並增加焦慮、學習障礙等風險,部分研究亦發現可能涉及DNA損傷、肺部傷害及罹癌風險。此外,曾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日後嘗試紙菸的可能性較高,而電子煙與紙菸雙重使用也可能增加健康危害及戒菸困難。國健署呼籲家長、學校及社會共同協助青少年遠離電子煙及各類菸品。
國健署表示,吸菸及使用電子煙均可能危害健康,民眾應避免購買、使用或替他人保管電子煙,已持有者則可善用各地回收點主動投遞。除了回收措施外,政府也提供多元戒菸服務,民眾可撥打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前往全台近3,000家合約醫事機構,包括醫院、診所、衛生所及藥局接受戒菸服務。回收點及相關資訊可至國民健康署官方網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