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企業最多可用合格國際碳權抵銷5%的應稅排放,但寮國目前尚未公布首批合格專案、核發量與成交價格。新加坡貿工部9月4日表示,兩國已簽署《巴黎協定》第6條碳權合作執行協議。
新加坡貿工部公告把這份協議列為新加坡第12份同類協議,也是與東協成員簽署的第4份。法律框架已簽下,碳權卻還不能直接進場交易。官方說得很清楚:專案授權流程與合格方法學要另外公布。
協議先簽下 碳權還要逐噸核發驗證
一噸碳權要跨境移轉,前端先要有寮國減碳專案。開發商選定方法學、建立基線,第三方再查證減排量;兩國政府完成授權與對應調整後,額度才能核發並移轉到新加坡買方。少了其中一關,同一噸減排就可能被兩邊重複計入。
協議規範的正是這條服務鏈:高完整性碳權的生成、授權、對應調整與跨境移轉。不過,現有公告尚未列出哪一個寮國專案已通過方法學,也沒有查證週期、首批核發噸數或實際成交價。相較於已簽下的規則,供給端仍是一張待填的表。
新加坡碳市場合作規則入口顯示,符合資格的國際碳權可用於碳稅合規,也可對接國家自定貢獻或國際航空業CORSIA需求。企業可以抵銷的上限是應稅排放5%,但這是天花板,不代表每家公司都會買滿。
收益回到寮國 先看5%資金與2%註銷怎麼落帳
交易若真的發生,資金不只在買賣雙方之間移動。新加坡承諾把授權碳權收益的5%投入寮國氣候調適,首次核發時還要註銷2%的對應調整額度;被註銷的部分不能出售,也不能計入國家目標。這代表專案開發商可出售的量,會低於最初核發量。
寮國在地社區是否受益,不能只看協議寫了多少比例。還要看哪個專案取得授權、收入何時撥付、調適支出落到哪裡。對新加坡碳稅企業與航空業買方而言,價格也不是唯一條件;方法學、查證品質與對應調整,才決定額度能否拿來合規。
台灣的碳管理、監測設備、查證與數位帳冊服務業者若想參與,機會可能落在專案資料、第三方驗證與跨境記錄系統。但目前沒有採購名單,不能先寫成下單。真正能讓服務商進場的,是首批方法學、專案授權與核發時程。
下一步要核對四筆數字:獲授權專案數、核發及移轉噸數、查證週期與成交價格,另外還要看5%收益及2%註銷是否照協議執行。在首批專案、查證結果與成交價格出現以前,法律框架創造的是可交易供給,還是仍待填滿的制度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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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singapore-laos-carbon-credit-supply-chain-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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