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合縣府行政廳舍土地權屬,強化公有資產管理及行政空間規劃,彰化縣政府於115年9月17日完成「彰化市南郭段南郭小段81、81-1及92-2地號」等3筆土地協議價購及簽約,取得縣府大樓坐落基地內3筆土地之所有權,將原長期租用土地納入縣有資產,落實土地「管用合一」。

彰化縣政府表示,本案3筆土地原為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臺中仁愛之家所有,縣府長期以租賃方式使用。考量行政廳舍為縣政推動及為民服務的重要空間,經審慎評估長期使用需求及資產管理效益後,決定以協議價購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權。本案土地價格經委託專業不動產估價師估價,並參考周邊市場交易行情、土地使用現況及公共設施用地特性等因素綜合評估,最終以每平方公尺11萬8,900元、總價9,250萬4,200元取得3筆土地。

縣長王惠美表示,取得土地所有權是縣府落實公有資產長期管理的重要一步,不僅可降低長期租賃的不確定性,也有助於未來行政空間整體規劃及公共設施改善,提升公有資產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