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10月1日起,新加坡所有飲料生產商與零售商不得再採購、進口、接收、分銷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沒有押金標誌的新飲料產品;納入計畫的飲料在境內供應時,容器必須貼上押金標誌與條碼,並收取新元10分押金。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9月18日向生產商與零售商發出通告,確認飲料容器退還計畫(BCRS)的過渡期在9月30日結束,業者須在這一天前清完無標誌庫存。
計畫本身4月1日就已上路,當時給了6個月過渡期。NEA 9月16日的另一份通告把規則講得更細,法源是《2019年資源永續法》與《2026年資源永續(飲料容器退還計畫)規則》。對要把飲料送上新加坡貨架的外國品牌來說,10月1日之後,押金標誌就是進場條件。
進口商在這套制度裡也算生產商
義務對所有生產商與零售商一體適用,關鍵在生產商怎麼定義。依 NEA 的生產商資訊,在延伸生產者責任(EPR)架構下,飲料生產商包括製造商與進口商,登記由營運商 BCRS Ltd. 辦理。
貼標的權限也綁在登記上:只有加入持牌營運商的生產商,才能在容器上貼押金標誌與條碼。NEA 在問答裡舉了一個例子,B公司原本以出口名義向A公司買進無標誌產品,後來改在新加坡銷售,責任就落在B;B若不是生產商,不能自行貼標,得與A合作在上市前完成。NEA 建議雙方用合約處理,例如讓B把無標誌產品退給A、換回已貼標的貨。
BCRS Ltd. 是 NEA 發照的非營利營運商,董事會成員包括可口可樂新加坡、F&N、Pokka、Wanin Industries 與 Chia Khim Lee Food Industries。這是新加坡繼電子廢棄物之後,第二個採延伸生產者責任架構的計畫。
依 NEA 3月3日的媒體資料,計畫涵蓋150毫升至3公升的塑膠與金屬飲料容器。當時約800家公司已登記或正在登記,占市場量逾95%;NEA 也把過渡期由3個月延長為6個月。
4月1日前登記的生產商,另可領最高2,500新元的轉型補助。
出口與免稅可以不貼,紀錄得留5年
9月16日的通告列出四種不必貼標誌與條碼的情形:出口、供跨境運輸工具上飲用、機場或港口免稅店售予出境旅客並以防拆袋封裝,以及免稅網購在出境區取貨。
例外有代價。供應鏈上每一家供應商,都要保存能證明例外的紀錄,出口許可、運輸文件、訂單、合約或書面聲明都算,保存期5年。進口新加坡後轉出口、沒有在境內供應的產品,不必向海外客戶收押金,也不必列入每月申報的上市量;這類產品視為使用國際條碼,但營運商可能另有要求。
小型零售商的寬限要逐案書面確認
零售端的壓力在清庫存。NEA 在9月18日的通告裡說,聽取業界意見後,願意給已盡力清庫存、但仍需要時間的小型零售商寬限到10月31日;前提是9月30日前以 FormSG 向 NEA 登記,由 NEA 逐案審查並書面確認,登記不等於自動獲准。慈善團體、公部門與學校等非營利組織,也可在同一期限前登記,於10月31日前發放受贈的無標誌飲料。
押金怎麼向消費者收,大型超市已經決定了做法:貨架標價不含押金,結帳時另收。
先付標示成本的,是品項多、批量小的進口商
若照規則推演,最先碰到標示與登記成本的,應是品項多、每批量小的進口商與外國品牌。貼標只能由加入營運商的生產商執行,每一個品項都得在上市前完成押金標誌與條碼,批量越小,分攤到每瓶的手續越重。包材端則會多出押金標誌與條碼的印刷或貼紙需求。
台灣飲料出口商若要進新加坡貨架,得確認在地進口商已加入營運商,並在上市前完成標示;以出口名義出貨、之後又轉回新加坡銷售的貨,則要事先在合約裡講清楚由誰負責貼標。
規模不小。計畫每年涵蓋超過10億個飲料容器,每個收10分押金,一年流經計畫的押金超過1億新元;每年可回收逾1.6萬公噸材料,平均每個容器約16公克。
回收端已經先跑起來。新加坡永續及環境部(MSE)8月5日在國會答覆,計畫上路頭三個月完成超過100萬筆退瓶交易、退回550萬個容器。
首批規劃的1,070台逆向販賣機已全數運作,90%以上組屋居民步行5分鐘內可到一台,第一年內的目標是增至約2,000個退還點。
轉出口貨的要求還沒落定
還沒講清楚的,主要是轉出口這一塊。通告只說,使用國際條碼的轉出口產品,營運商可能另有要求,但具體要求還沒有出現在通告裡;小型零售商寬限的核准結果,也要等 NEA 逐案回覆。
分岔會出現在轉出口的通道上:營運商對國際條碼產品提出什麼要求,決定經新加坡進口再轉出口的飲料,得多留幾道紀錄、多走幾道手續。
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singapore-bcrs-deposit-mark-oct1-2026-09-28/
歡迎分享,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