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於114年5月10日20時接獲民眾報案,稱汽車遭他人擋住,無法出入。
到場時發現黑色自小客車以垂直方向停放於道路上,擋住白色自小客車進出,黑色自小客車停放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第6款,不依順行方向停車,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另檢視po文內容,屋主行為恐涉及刑法304條強制罪,本分局將主動介入調查,通知雙方當事人到案說明,依法究辦。
本分局呼籲駕駛人於道路停車時,應遵相關規定,以免觸法,有任何糾紛應理性尋求正當法律途徑解決,如有違法或其他違序行為,都將依法嚴辦到底。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The post 佛西街交通違規接獲民眾報案,稱汽車遭他人擋住,無法出入。 first appeared on 崛起新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