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點摘要
- 消防法第15-1條規定,燃氣熱水器應裝在建築物外牆或有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處,無法符合時須加裝排氣管把廢氣排到戶外。
- 燃氣熱水器的安裝,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為之;違規的承裝業負責人與行為人,可處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
- 承裝業完工後要張貼施工標籤,並製作一式2份施工紀錄,1份交給用戶,另1份自存5年以上。
【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家裡要換燃氣熱水器,安裝要由僱用領有合格證照人員的承裝業執行,熱水器也要裝在建築物外牆,或有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的位置;違規安裝的承裝業負責人與行為人,依消防法可處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記者23日查閱消防法與內政部〈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條文,整理出屋主裝機前後要核對的事項。
熱水器要裝在哪裡
消防法第15-1條規定,燃氣熱水器應裝設於建築物外牆,或有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的位置;兩者都做不到時,必須加裝排氣管,把廢氣排到戶外。安裝標準另外要求,熱水器不得裝在有易燃氣體發生或滯留的處所,屋外式熱水器更不得裝在屋內,或任何影響空氣流通設施的地方。
型式要先分清楚:屋外式的供氣與排氣直接在屋外進行;屋內式再分開放式、半密閉強制排氣式與密閉強制供排氣式,後兩者靠排氣管把廢氣送到屋外。內政部消防署的新聞稿提醒,冬天是一氧化碳中毒的高峰期;檢視民國105至109年的中毒案件,約8成是屋外式熱水器裝在通風不良場所。
完工後屋主該拿到什麼
安裝標準要求承裝業完工後,在熱水器及配管的明顯位置,以不易磨滅、剝離的方式張貼施工標籤,載明公司名稱、電話、住址、技術士姓名、證照號碼、施工內容與施工日期;還要製作施工紀錄,一式2份,用戶拿其中1份,承裝業自存另一份5年以上,並實施竣工檢查。
對屋主的影響
要做什麼:裝機前請承裝業說明選哪一種型式、裝在哪裡、排氣怎麼走;施工時確認安裝人員領有合格證照;完工當天核對施工標籤與施工紀錄是否齊全,並把紀錄留存。
期限:法規沒有訂屋主辦理的日期,核對的時間點就是裝設或更換當下;入冬是中毒高峰期,換機前後更該檢查位置與通風。
罰則與成本:消防法第42-1條列的處罰對象是承裝業負責人與安裝的行為人,罰鍰1萬元至5萬元,另可限期改善、按次處罰或逕予停業。屋主可能多出的成本,是位置不合時加裝排氣管或改換型式,費用依現場而定,本篇未查到官方標準價。
3個重點
- 裝在哪裡外牆或有開口且通風的位置,做不到就加排氣管排到戶外。
- 誰來裝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安裝燃氣熱水器。
- 完工要拿到施工標籤與一式2份施工紀錄,其中1份交給用戶。
熱水器4種型式與排氣走法對照
| 型式 | 空氣與廢氣的走法 |
|---|---|
| 屋外式 | 供氣與排氣直接在屋外進行,不得裝在屋內 |
| 開放式 | 空氣取自屋內,廢氣經換氣口或換氣風機排到屋外 |
| 半密閉強制排氣式 | 空氣取自屋內,廢氣經排氣管強制排到屋外 |
| 密閉強制供排氣式 | 空氣由屋外供入、廢氣排到屋外,與屋內空氣隔絕 |
驗收時可以對照三件事:安裝人員是否領有合格證照、熱水器位置是否在外牆或通風處、施工標籤與施工紀錄是否到手。
本報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第3條、第9條、第12條。
常見問題
更換燃氣熱水器,一定要請有證照的人安裝嗎?
是。消防法第15-1條規定,安裝燃氣熱水器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為之;違規的承裝業負責人與行為人,可處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
屋外式熱水器可以裝在室內嗎?
不可以。安裝標準規定屋外式熱水器不得裝在屋內,或任何影響空氣流通設施的處所;室內或通風不良的地方,要改用能把廢氣排到屋外的強制排氣式。
熱水器裝好後,屋主應該拿到哪些資料?
承裝業要在機器上張貼施工標籤,並製作一式2份施工紀錄,其中1份交給用戶。標籤上記載公司名稱、電話、技術士姓名與證照號碼等。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資料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消防法〉,2024-11-29,law.moj.gov.tw
- 全國法規資料庫,〈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2020-11-10,law.moj.gov.tw
- 內政部消防署,〈防一氧化碳中毒 消防署提醒:熱水器安裝5原則〉,2021-12-16,moi.gov.tw
本文出處:台灣建築時報(ACTA東盟媒體智庫)
原文:燃氣熱水器須由持證人員安裝 裝在外牆或通風處 違規罰1萬至5萬元
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gas-water-heater-install-rules-fire-act-fine-10000-to-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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