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點摘要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1條規定,高度5公尺以上的施工架組配與拆除,雇主要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到作業現場。
- 高度7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330平方公尺的施工架,構築前要由專任工程人員或執業技師設計並簽章,資料須留存備查。
- 違反標準所定設備與措施,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可罰新台幣5萬元至300萬元;致死亡災害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施工架(俗稱鷹架)工班老闆要先對照一條規定:高度5公尺以上的施工架,組配和拆除時現場要有組配作業主管。記者22日查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安署)當日新聞稿與全國法規資料庫的《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這項規定仍在現行條文,違規罰鍰上限是新台幣300萬元。
組配與拆除:主管要在現場
標準第41條規定,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以及達前述高度的施工架,組配與拆除時雇主要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到作業現場。主管要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並檢查材料與工具;安全措施還沒確認前,要管制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區。
第42條補了組配時的做法:紮緊、拆卸和傳遞構材時,要設寬度20公分以上的踏板,並讓勞工使用安全帶;強風、大雨、大雪等惡劣天候,預估作業有危險之虞時,要立即停工。
大型施工架:先簽章再動工
第40條規定,高度7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330平方公尺的施工架,以及懸吊式、懸臂式施工架,構築前要由所僱專任工程人員或執業技師設計,備妥施工圖說與強度計算書並簽章,資料在拆除完成前要留存備查。
第59條也規定,鋼管施工架要符合國家標準CNS 4750同等以上規定,提供使用前確認並在明顯處標示。
對施工架工班老闆的影響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是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3項訂定,用來落實同條第1項的雇主義務;違反第1項,依第43條可被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因此發生死亡災害,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0萬元以下罰金,法人犯罪時負責人與法人都會被罰。
報價與發包時,達門檻的案子要把組配作業主管、圖說與簽章的費用算進去,別等開工後才補。標準第11-2條自2027年7月1日施行,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的作業人員,事前要接受指定的營造作業安全訓練,施工架工班的作業人員也在範圍內;已取得臺灣職安卡者,職安署說明新制上路後視同完成、不必重新受訓。
職安署22日在臺南市一個集合住宅新建工地辦觀摩會,展示施工架爬升系統:施工架隨工程進度整體爬升,減少傳統反覆搭設、拆除與高處作業。承接採這類工法的案子,先向元請確認該架是否仍屬第41條所列的組配作業,再決定主管怎麼派。
3個重點
- 先派主管組配、拆除達門檻的施工架,主管要在作業現場。
- 大型架先簽章設計圖說與強度計算書要簽章,拆除完成前留存備查。
- 罰則與刑責違規有罰鍰;發生死亡災害另有刑責。
施工架5項規定對照:門檻、雇主要做的事、條文
| 項目 | 適用門檻 | 雇主要做的事 | 條文 |
|---|---|---|---|
| 組配作業主管 | 懸吊式、懸臂式,或高度5公尺以上 | 組配、拆除時指派主管到作業現場 | 標準第41條 |
| 設計與簽章 | 高度7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330平方公尺等 | 專任工程人員或技師設計,備圖說與強度計算書簽章 | 標準第40條 |
| 組配踏板 | 紮緊、拆卸、傳遞構材時 | 設寬度20公分以上踏板,勞工使用安全帶 | 標準第42條 |
| 鋼管材料 | 鋼管施工架 | 符合CNS 4750同等以上,提供使用前標示 | 標準第59條 |
| 工作臺 | 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作業 | 寬度40公分以上,踏板縫隙不大於3公分 | 標準第48條 |
上列各條現行有效;標準第11-2條的營造作業安全訓練規定,要到2027年7月1日才施行。
本報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2026年6月30日修正)。
常見問題
施工架多高要派組配作業主管?組拆時要在現場嗎?
懸吊式、懸臂式施工架,以及高度5公尺以上的施工架,組配與拆除時都要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到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並指揮勞工。
施工架什麼情況要請技師簽章設計?
大型施工架,以及懸吊式、懸臂式施工架,要由所僱專任工程人員或執業技師設計,備妥圖說與強度計算書並簽章,拆除完成前資料要留存。
施工架工班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會被罰多少?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發生死亡災害,另有有期徒刑與罰金的刑責。
規定施行時程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修正發布
- 職安署發布營造作業安全訓練新制、辦理施工架爬升系統觀摩會
- 標準第11-2條施行,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的作業人員須事前受訓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資料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安署推動科技防災與創新工法 從源頭降低營造施工風險〉,2026-10-22,osha.gov.tw
- 全國法規資料庫,〈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2026-06-30修正,law.moj.gov.tw
- 全國法規資料庫,〈職業安全衛生法〉,2025-12-19修正,law.moj.gov.tw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營造作業安全訓練(職安卡)新制上路 勞動部強化教材、數位管理及授課品質〉,2026-10-22,osha.gov.tw
本文出處:台灣建築時報(ACTA東盟媒體智庫)
原文:施工架5公尺以上組拆須派主管 違反職安法罰5萬至300萬元
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scaffold-assembly-supervisor-5m-rule-osh-penalty-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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