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點摘要
- 消防法規定,不屬應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住宅場所,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
- 消防法第37條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的條文,住警器部分列的是第6條第4項的旅館、老人福利機構與公告場所,第5項的一般住宅場所沒有列入。
- 設置辦法規定寢室、樓梯、走廊用離子式或光電式,廚房用定溫式,電池發出電壓不足的提示時就要更換。
【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簡稱住警器)要裝在哪裡、裝哪一種、怎麼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都有規定;一般住宅沒裝會不會被罰,要先看消防法的罰則條文列了哪些項次。記者24日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核對安裝位置、種類與維護規定,寢室和廚房是每戶都用得到的兩個位置。
哪些地方要裝,裝哪一種
設置辦法把安裝位置分成寢室、廚房、樓梯和走廊。樓梯指有寢室的樓層,但該層是避難層就不用裝;只有避難層有寢室時,裝在通往上層樓梯的最頂層。任一樓層有超過7平方公尺的居室達5間以上,另外要裝在走廊,沒有走廊就裝在樓梯。
種類也由辦法指定:寢室、樓梯與走廊用離子式或光電式,廚房用定溫式,因為廚房平時就有炒菜的油煙,裝偵測煙粒子的機型容易誤動作。設有符合標準的自動撒水設備者,在有效範圍內可免設;消防署的Q&A也寫明,已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裝置的場所可以不用設。
沒裝或沒維護,罰則怎麼看
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不屬於應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住宅場所,管理權人要設置住警器並維護。罰則在第37條,條文寫的是違反第6條第1項消防安全設備、第4項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與維護,以及第11條第1項防焰物品使用規定者,依該條處罰。
第6條第4項針對的是不屬於應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所,以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場所,不是第5項的一般住宅場所。這類場所供營業使用的,處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非供營業使用的,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才處同額罰鍰。第37條沒有列入第6條第5項的住宅場所。
一般住宅沒裝會不會被罰、罰多少,全國性的消防法條文沒有直接寫,各縣市是否另訂規定,要向所在縣市的消防局確認;本篇沒有引用任何縣市的罰鍰金額。
法定的設置期限已截止:設置辦法要求住宅場所既設者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設置,現在沒有新的設置期限。第37條對第4項場所的限期改善沒有訂固定天數,以消防機關通知的期限為準。
對屋主與租屋族的影響
屋主要做的事有三件:寢室、廚房和符合條件的樓梯各裝上對應種類,選購時認明內政部登錄機構的認可標示;平時按測試鈕檢查,消防署建議每月一次、外出3天以上也測;電池發出提示聲就換。租屋時誰負責,法條以對場所「實際支配管理」的管理權人為對象,沒有逐一指定屋主或租客,簽約時把安裝與換電池由誰處理寫清楚,比較不會有爭議。
3個重點
- 裝在哪裡寢室、廚房,加上有寢室樓層的樓梯。
- 裝哪一種寢室、樓梯、走廊用離子式或光電式,廚房用定溫式。
- 罰則怎麼看第37條罰鍰列的是第4項場所;一般住宅是否處罰,請洽縣市消防局。
住警器怎麼裝:位置、種類與距離
| 位置 | 種類 | 什麼情況要裝 |
|---|---|---|
| 寢室 | 離子式、光電式 | 寢室、旅館客房或其他供就寢用的居室 |
| 廚房 | 定溫式 | 廚房 |
| 樓梯 | 離子式、光電式 | 有寢室的樓層;避難層除外 |
| 走廊 | 離子式、光電式 | 任一樓層超過7平方公尺的居室達5間以上;無走廊設於樓梯 |
| 安裝方式 | 距離要求 |
|---|---|
| 裝在天花板或樓板 | 警報器下端距天花板或樓板60公分以內;距牆面或樑60公分以上 |
| 裝在牆面 | 距天花板或樓板下方15公分以上50公分以下 |
| 出風口 | 距離1.5公尺以上 |
位置、種類與距離取自設置辦法,廚房用定溫式的原因取自消防署Q&A。
本報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內政部消防署〈住警器常見QA〉。
常見問題
家裡沒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會被罰嗎?
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要求住宅場所設置並維護,但第37條的罰鍰條文列的是第6條第4項的旅館、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沒有列入第5項的一般住宅場所。第37條沒有列入,是否另有規定,請洽所在縣市的消防局確認。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要裝在哪些地方?
寢室、廚房,以及有寢室樓層的樓梯。寢室和樓梯用離子式或光電式,廚房用定溫式;符合條件的樓層另要裝在走廊。
住警器電池沒電或用很久了要怎麼處理?
以電池供電的,發出電壓不足的提示或聲響時就要換電池;具自動試驗功能的在出現異常訊息時更換,沒有的在使用期限屆滿前更換。
法規時程
- 住宅場所既設者的設置期限屆滿
- 消防法最近一次修正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資料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消防法〉,2024-11-29,law.moj.gov.tw
- 全國法規資料庫,〈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2010-12-30,law.moj.gov.tw
- 內政部消防署,〈住警器常見QA〉,2026-10-24,nfa.gov.tw
本文出處:台灣建築時報(ACTA東盟媒體智庫)
原文:住警器寢室、廚房、樓梯要裝 消防法第37條罰則未列一般住宅 先問縣市
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residential-smoke-alarm-install-rules-fire-act-fine-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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