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婉如/綜合報導
南投竹山52年老字號「日香食品」8月20日遭逢大火,1100坪、也是唯一一座生產廠房幾近全毀,預估需8個月至1年才能復原。在後續重建期間,員工的工作安排與生計也面臨考驗。
面對長期停工,日香食品在金豐企管勞資顧問團隊協助下,召開停業說明會。全廠77名員工中,僅9人選擇資遣(不包含外籍員工),其餘員工則選擇留任,等待公司復工。
法律允許資遣 員工安置方式應事先溝通
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3款規定,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雇主得依法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實際是否符合適用條件,仍須依個案事實認定。日香食品透過停業說明會向員工說明停工安排及相關選項,選擇資遣者依法辦理相關程序及資遣費;選擇留任者,則依勞雇雙方協議及實際情況,評估調整工作崗位、留職停薪或其他工作安排。
金豐勞資顧問團隊指出,企業面臨突發事故時,除了廠房及設備損失,員工安置與相關勞動成本也是必須考量的事項。日香食品此次員工安置安排,與公司事前依顧問團隊建議,逐年提撥「企業安定責任準備金」有關。
金豐集團董事長董峰豪與總經理董峰如從創立公司30多年以來,持續推動勞動法務管理,並主張勞資管理應從「事後處理」轉向「事前預防」。企業可在營運期間預先規劃及提撥相關資金,以因應天災、意外發生時可能產生的資遣費、員工安置及停工期間相關費用。日香食品自2016年起逐步提撥準備金,此次火災也讓企業事前規劃的重要性受到關注。

謝淮辰顧問:企業應預先規劃員工安置資金
曾承辦超過700場勞資爭議調解、現任經濟部中小企業(臺北市)榮譽指導員、金豐顧問師謝淮辰指出:「很多老闆替廠房保了火險,卻沒替員工做準備。」他表示,企業除投保相關財產保險外,也應將員工安置及勞動成本納入風險管理。食品工廠停工期間,若師傅和產線人員離開,後續復工可能面臨技術及品質銜接問題,因此企業平時就應預先考量相關人力安排。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勞資事務師證照課程講師、金豐顧問師連美慧說明,企業可依內部制度規劃企業安定責任準備金的提撥及使用方式,並依年資、工作崗位與技術等條件,訂定相關獎勵辦法。遇到停工時,則應依事先訂定的辦法及相關約定,評估資金運用及員工安置方式。
她也提醒,相關提撥、獎勵及請領條件應明訂於辦法及契約,並留意相關給付是否涉及工資認定,以免影響加班費、資遣費與退休金的計算。
吳世充負責人:顧問協助處理火災後員工安排
日香食品負責人吳世充表示,火災發生後,金豐顧問師團隊協助公司召開員工說明會,討論同仁去留及後續安排,讓公司在處理停工相關事務時,有專業人員協助釐清勞資問題。
回想十年前開始提撥準備金的決定,他表示,每年提撥準備金也是一筆額外資金,當初需要審慎考量,直到此次火災發生,才更加體會事前規劃的重要性。他也感謝願意留下來的員工、協力廠商及顧問團隊,並期待未來能逐步完成重建工作。

謝松棋顧問:企業應重視事前勞動風險管理
金豐顧問師謝松棋提醒企業,營運期間應預先規劃相關準備金,並留意員工安置及勞動法令問題。他提出以下建議:
(一)盤點員工名冊、年資負債及應付費用;
(二)發生停工情況時,召開員工說明會,由企業主說明相關安排,並由顧問協助釐清法令問題;
(三)向員工說明去留選項及相關權益,依法辦理勞動契約終止、資遣及其他安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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