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114年5月13日5時許,仁武分局獲報仁武區八德一路與後港巷發生自撞交通事故。經瞭解自小客車駕駛黃男(約25歲)沿後港巷往八德一路行駛時,不慎擦撞路邊靜止停放之自小客車,現場未致人受傷。初步調查為駕駛黃男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肇事,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本分局員警現場對黃男實施酒測超過法定標準值,依現行犯逮捕黃男,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此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黃男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新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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