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何文勝/高雄報導
為有效遏止民眾酒後駕車違規行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自114年5月12日至14日展開為期三天的「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行動。根據統計,大執法首日共取締26件酒駕案件,第二日(5月13日)則再查獲35件,取締成效顯著。
在5月13日晚間執勤期間,警方於20時54分在鳳山區光遠路查獲一名58年次黃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違規,經攔檢發現其全身散發酒氣,並經酒測確認酒精濃度超標;另於23時30分左右,在三民區建國、站西路口發現77年次吳姓男子無故停車於路中,員警上前盤查時亦聞到濃重酒味,隨後酒測結果同樣超標。兩案均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呼籲,警方對於酒後駕車違規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且無期限地執行酒駕取締勤務,全力展現杜絕酒駕的決心。近期多起重大交通事故皆與汽車酒駕有關,警方將進一步加強攔查密度,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飲酒後應選擇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指定駕駛或合格代駕服務,以維護自身與他人的道路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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