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今年最後場次的「犬貓狂犬病疫苗及晶片巡迴注射活動」,動物保護防疫處11月和12月將在狂犬病高風險區和醫療資源缺乏區持續舉辦22場,免費為設籍台中市的市民提供犬貓狂犬病疫苗及晶片注射服務,歡迎年滿18歲飼主攜帶身分證及3個月齡以上且健康狀況良好的犬貓參加活動,如有前1年狂犬病疫苗注射證明書請一併攜帶。
動保處表示,活動現場請飼主使用寵物籠或牽繩攜帶寵物,貓隻需額外放置在洗衣袋內以防逃脫,並保持場地整潔。這項活動不僅提供即時的防疫服務,也在提升市民正確的飼養和防疫觀念,確保犬貓得到適當的保護,進而維護公共衛生安全。
動保處提醒,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飼主必須每年為犬貓進行狂犬病疫苗補強注射,否則將面臨3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台中市將持續加強抽查,去年裁處12件,今年截至9月已裁處32件。另犬貓遺失、送養、出國及死亡應依規辦理遺失申報、寵物登記轉讓及除戶,被抽查者若未每年攜帶犬貓注射狂犬病疫苗並經查寵物登記屬在養狀態,將據以認定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