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有關今日網傳貼文,於5月21日12時許,在左營區明誠二路與富民路口有自小客車轉彎時未禮讓行人一案,經查發生地點為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轄,惟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
經檢視影片,白色自小客車由明誠二路東往西直行,至案發地點時欲左轉至富民路,結果未禮讓當時由明誠二路行人穿越道西往東直行之行人,所幸雙方未發生碰撞。自小客車駕駛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規定,左營分局將調閱監視器釐清違規車輛,依法逕行舉發。同時加強交通要道執法作為,防制事故發生。
左營分局呼籲駕駛朋友行經路口時減速慢行,禮讓行人,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圖:新莊所副所長呂和霖說明。(左營警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