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倫表示,憲法法庭判的決,針對國會改革法案為執政黨送上大禮,重創立法院監督制衡的正當職權。又如同之前「實質廢死」判決一般,採取虛晃一招的部分違憲手法,意圖取巧逃避社會評價,實則讓代表最新民意的立法院,在面對總統和其他四院時,成為「只能動嘴皮,沒有牙齒」的無牙老虎
朱立倫痛批,判決結果使立法院連官員、公職被提名人公然說謊都無力處理,更不要說什麼制衡力道了,且還對我國民主憲政產生四大傷害,即「少數總統依然超級大,立法院失去正當制衡工具淪於無牙老虎,大法官居然指導立法干涉國會自主,司法院不避諱政治爭議自居最後仲裁者」。
朱立倫指出,少數總統依然超級大。判決結果否定總統有向立法院國情報告的憲法義務,立法院只能被動邀請總統,不能詢問、要求答復,讓賴總統得以四成得票繼續不受國會監督,不僅悖離自己競選的承諾,也令總統有權無責的問題更形嚴重,少數總統依然超級大。
朱立倫認為,立法院失去正當制衡工具,淪於無牙老虎。他並指出,本次判決大法官實質剝奪了立法院的制衡武器。,僅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質詢權、聽證權、調查權,全面遭到限縮,甚至認為總統、官員、被提名人、人民,均沒有配合立法院的義務。影響所及,行政首長可以不答覆或揭露資訊,被提名人可以拒絕回答,官員和人民可以拒絕出席、不必具結,不能處罰鍰,甚至不能移送監察院彈劾、糾舉或糾正,藐視國會罪也宣告違憲,未來的立法院,淪於無牙老虎。
朱立倫批評,大法官居然指導立法干涉國會自主。本次的判決,和憲判第8 號死刑判決採取相同的手法,表面上宣告合憲,判決內容卻將國會改革的核心及多數條文宣告失效。更有甚者,大法官表面上承認國會自律,實質指導國會立法的方式,否定立法院效法美國採行「委員會中心主義」的方向。尤其在調查權及聽證權部分,大法官全面宣告委員會組成的調查小組違憲,在人事同意權行使部分,大法官明確指出,即使委員會未審查或遲延,亦得由院會行使人事同意權。判決甚至否定會議主席的諸多權力,但立法院許多會議主席由國會議長擔任,大法官的粗暴指導,無異於指導國會議長行事,是對國會極度不尊重。大法官的判決居然指導立法干涉國會自主,實有違憲濫權的疑慮。
朱立倫表示,司法院不避諱政治爭議自居最後仲裁者。大法官在判決中多次強調,如立法院與其他憲政機關間發生職權衝突時只能與各機關循政治協商途徑解決,協調不成則交由憲法法庭決定。大法官無視自身正當性不足,妄圖成為政治爭議的最後仲裁者,卻漠視「大法官不處理政治問題」的基本原則,也忽視院際調解權不屬於大法官的憲法規範,偏頗的憲法法庭,無擔任政治仲裁者的公信力。
不過,朱立倫也說,我們沒有悲觀的權利,國民黨要鄭重向國人宣示,將會將善用未被宣告違憲的職權,並運用新法的精神,繼續強力監督執政黨,為捍衛台灣民主努力。尤其將嚴審大法官人事案,被提名人對國會改革的態度與立場,將列入同意與否的判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