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27日電/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已被羈押近9月,台北地方法院27日再開庭,並裁定柯等4名被告延押2個月至8月2日。民眾黨晚間發新聞稿三點表達憤怒,對北院延押理由書以一句“晦暗不明”就裁定繼續延押,令人完全無法接受。 北院合議庭認定柯文哲、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四名被告有勾串、滅證之虞,且至今尚未完成證人交互詰問,證詞仍可能因為串供而改變,羈押原因並未消滅,27日庭訊後諭知4人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從去年9月至今,柯文哲已被收押近9個月,偵查期間4個月,移審北院近5個月,因檢察官起訴罪名屬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一審北院最多還可延押10個月,到明年4月2日 ![]() 對於北院裁定柯文哲延押2個月,民眾黨晚間發出新聞稿提出三點聲明: 一、北院裁定的延押理由書中,根本找不到有必要繼續羈押柯文哲的具體事證,不僅通篇裁定充斥空洞籠統的形容詞,更可謂是套用“萬用例稿”複製貼上,一句“晦暗不明”就裁定繼續延押,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羈押規定,令人完全無法接受。 二、此外,合議庭竟無視前幾次開庭中,許多檢察官偵訊時透過不正訊問所引導出的筆錄記載,皆在證人交互詰問時一一被清楚呈現不堪一擊,檢方甚至以證人片面臆測之詞作為起訴依據,僅憑“臆測、猜的”證詞來認定柯文哲“涉嫌重大”,且多位證人皆證言,柯文哲從未針對京華城容積獎勵下指導棋,一切根據都委會審議結果,依法辦理施行公告,既是依法辦理,如此“欲加之罪”怎能以剝奪人身自由之最劇烈手段,延押柯文哲、侵害柯文哲人權。 三、柯文哲已多次在法庭上強調“不可能逃亡,否則台灣民眾黨就毀了”加上年邁老母親重病、父親後事尚待長子決定處置,更證明柯文哲不可能棄之不顧。儘管如此,北院仍舊裁定延押,一句“趨吉避凶是基本人性”即認定柯文哲有逃亡之虞,對比綠色權貴一再輕易逃亡,如此的雙標,讓人民對司法信任再度重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