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今日(30日)舉辦義務勞務機構遴聘及教育訓練活動,邀請已遴聘之義務勞務機構參與教育訓練及交流會,藉此強化其義務勞務執行的規範與成效。檢察長陳松吉在活動中指出,義務勞務人的觀護個案多為緩起訴或緩刑之處分,旨在讓因一時疏忽觸法的個案,透過40小時至240小時不等的義務勞務,為社會做出貢獻、彌補過錯,同時也希望透過公益服務的過程,使個案心靈深處受到正面影響。
針對打擊詐欺犯罪,嘉義地檢署特別安排反詐騙宣導活動。陳松吉強調,今年7月12日、16日立法院已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即科技偵查法制化)以及「洗錢防制法」等「打詐新四法」,意在全方位打擊詐欺犯罪。陳松吉指出,部分涉及詐欺或洗錢犯罪的個案因犯罪情節較輕,法官可能判處緩刑,使其進行義務勞務。因此,參與機構透過協助執行這類義務勞務,能夠引導義務勞務人強化勞動價值觀,並推廣回饋社會的正確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