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社長艾文忠/台東報導
針對主計總處提出《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草案,臺東縣長饒慶鈴6日表示,該草案在補助定義、財力分級與配合款比率等面向皆缺乏明確規範,若未審慎處理,恐對地方施政穩定與財政自主造成嚴重衝擊,尤其對如臺東等財政條件有限的地區更為不利。
饒慶鈴指出,草案對「一般性補助款」的定義僅以「具經常性、普及性、維運性質」等籠統用語說明,卻未具體列明可編列項目,將導致地方在預算編製與執行過程中面臨解釋歧異與行政疑慮。若仍要求地方配編配合款,恐使原本的補助機制,反成為地方負擔,嚴重違背制度初衷。
針對補助比率的統一規定,饒慶鈴強調,臺東屬第五級財力,長期推動基礎建設、醫療照護、偏鄉教育等政策,均仰賴中央高比例計畫型補助。若補助比率遭限縮,不僅排擠地方原應投入民生與照顧的經費,更將限縮地方施政空間,影響深遠。此外,草案擬將「統籌分配稅款異動數」納入財力級距計算,將導致評級標準因預估數值變動而波動、不利中長期規劃,削弱制度穩定性與信任。
饒慶鈴呼籲,應待《財政收支劃分法》正式實施、分配公式及試算機制明確後,再行通盤評估。她並對今年中央突襲式刪減一般性補助款補助表達不滿,呼籲建立常設協商平臺,針對補助分類、額度與分配方式等重大調整,納入協商程序,尊重地方治理條件與需求,讓制度改革建立在公平、合作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