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外界關心台中「超巨蛋」推動程序與用地規劃,台中市政府表示,超巨蛋選址水湳經貿園區「創研一」用地,符合該用地休閒運動設施、會展產業、創新研發等預定用途,另超巨蛋依促參法第46條「民間自行規劃參與公共建設」制度推動,依法定流程,將於政策公告階段結束後,於可行性評估審查階段辦理公聽會程序,屆時將邀請專家學者、地方居民及民間團體一同參與。
台中都發局說明,依水湳經貿園區使用組別容許表,創研一可用在休閒運動設施、會展產業、創新研發等用途。台中市府運動局指出,超巨蛋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6條「民間自行規劃參與公共建設」制度推動,由民間提出規劃構想書,經市府審查確認符合政策需求後,依法進行政策公告,公開徵求申請人提出完整的可行性評估報告。後續依據促參法規定程序,台中超巨蛋將於可行性評估報告內容審查通過後,由運動局依規定辦理公聽會,將邀請專家學者、地方居民及民間團體等一同參與。
民間提出「超巨蛋」規劃構想書,包括選址、面積及超巨蛋規模、附屬商業設施、旅館及停車場等,評估均與市府政策相符,故於5月28日起辦理政策公告,徵求可行性評估報告書,期限至8月28日止。後續將依促參法邀請專家學者審查及舉辦公聽會後核定可行性,作為後續公告招商依據,期待明年順利完成投資計劃書甄選及簽約事宜。
針對外界關心此案招商程序,台中市府財政局說明,台中「超巨蛋」為民間自提BOT推動,由市府提供土地,民間主動規劃並參與公共建設的投資與營運,而非由政府主導規劃,整體流程依據財政部制定的促參法及相關子法規辦理,為全國一致且公開透明的促參招商程序。
關於「超巨蛋」設置於「創研一」是否合適,經發局說明,參考新加坡巨蛋與日本東京巨蛋的成功經驗,台中「超巨蛋」不僅可結合商場與健康中心發展成多功能運動園區,更可進一步規劃成運動科技研發中心、健康與復健產業平台、國際賽事及娛樂經濟引擎、運動新創孵化基地,成為台中全新的運動產業創新發展園區,符合創新研發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