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詹士慶/屏東 內埔報導】
內埔分局,經警政署研究分析,全國假車牌案件年增率高達464%,而假車牌氾濫與吊扣牌照、超速罰鍰提高有關;另發生在台南漁會理事長槍擊案,槍手車輛也是掛假牌,顯示假車牌也成為刑案掩護工具,可見使用偽造、變造號牌行駛之交通違規案件暴增趨勢,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交通。
內埔警提醒民眾,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規定,比如「未領用牌照行駛」、「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等,採最高罰鍰3萬6千元;另「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採最高罰鍰加倍為7萬2千元。
內埔警提醒鄉親,您的愛車號牌如遭冒用,請在收到違規罰單後,立即向原舉發機關或處罰機關提出申訴,經查證屬實會撤銷罰單,亦將全力查緝偽冒車牌者。另偽變造車牌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外,並涉及觸犯刑法,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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