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每年度考核全國各縣市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及相關業務,評分內容包含組織報備情形、主要業務推動情形、積極措施及推動等16個項目。內政部公布去年全國公寓大廈業務推展考核成績,台中市再度蟬聯都會型甲組「特優」佳績,也是住宅發展工程處自106年成立以來,連續7個年度榮獲此特優獎項,昨(21)日由都發局長李正偉於市政會議將此殊榮獻予市長,由副市長黃國榮代表市長接受。
住宅處表示,這次評比肯定住宅處辦理「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及「台中樂居金獎」等成果,以及各項公寓大廈諮詢輔導、補助、法令知識宣導推廣積極作為,台中市政府自106年訂定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透過輔導、補助、評選等多項政策,積極提升公寓大廈管理效率與建構完整報備資訊,並配合中央政策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提升輔導公寓大廈輔導能量,並設立諮詢服務櫃台及專線,提供市民諮詢有關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報備及後續管理維護相關問題,亦清查尚未成立管理組織的住商混合複合使用公寓大廈,並主動派員至社區輔導成立管理組織,以提升台中市民居住安全及環境品質。
住宅處提醒,6樓以上集合住宅是應辦理消防檢修申報的場所,成立管理組織除申報單位明確外,住宅處設有「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相關檢查缺失修繕如屬公告補助事項,並經管理組織名義支出(發票填寫社區名稱及統編)可申請補助。
住宅處補充,尚未成立管理組織的社區,可提出申請由住宅處派員依規定協助成立管理組織,市府針對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區權會或管委會等會議召開,提供免費諮詢與輔導服務,其他社區如有相關疑義亦可依規致電洽詢,協助促進社區自治的有效運作、解決社區安全設施設備維護更新等問題,相關資訊詳見住宅處網頁(https://thd.taichung.gov.tw/981522),
或加入台中樂居管家line官方帳號(ID:@tchd),第一手掌握台中市最新公寓大廈相關訊息,如有疑義亦可向住宅處公寓大廈諮詢服務櫃台洽詢或查證 (電話:04-22289111分機6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