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8月2日12時35分許,三民區大昌二路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普重機車劉姓女騎士(30歲)直行行駛於大昌二路(南往北)時,與行駛於同向由外側車道做左轉動作之鄭姓男(72歲)自小客車駕駛發生碰撞,造成劉女手腳擦挫傷,經送醫治療後無大礙。
經警方到場處理、測繪,對雙方駕駛實施酒精呼氣測試,酒測值皆為零。初步研判係鄭姓男駕駛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處新臺幣600-1800元,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警方呼籲,民眾行車務必放慢車速,隨時留意週遭車流狀況,降低事故的發生機率,並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注意前方動態,確保行車安全。
圖:發生車禍地點警方前往查處,將傷者送醫。(三民二警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