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於9月8日傍晚17時許獲報前金區成功一路與大同二路口有三輛機車碰撞交通事故,員警立即趕赴現場查處。
經瞭解,現場林姓騎士(34歲)沿著成功一路北上車道直行至大同二路口時,見救護車沿著大同二路向東直行,故減速禮讓;但後方騎士林男(41歲)未保持安全車距撞上前方機車尾,另後方第三輛機車騎士曹男(34歲)亦隨即撞上林男(41歲)機車。
此件三方車禍初步調查係騎士林男(41歲)、曹男未保持安全車距,後續將依調查情形結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8條「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掣單,可處罰新臺幣600-1200元罰鍰;另救護車有減速鳴警笛,初步未發現肇事責任。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駕車時應保持安全車距,通過路口時應減速注意道路狀況,避免突發狀況時沒有足夠反應時間釀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