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前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逾一年,8日以新台幣7千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9日提出抗告,因卷宗、庭訊筆錄數量龐大,需耗時列印,且須用推車搬運,11日上午送到台灣高等法院,近日將會有裁定結果。 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侵占等案,被羈押一年,8日以7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8個月,左腳需戴電子腳鐐、手機設置監控定位設備。北檢於9日提出抗告,因卷宗數量大,台北地方法院持續整理、復印,直到11日上午9點多送交高院,高院於上午10點正式收件。待分案後近日將裁定駁回抗告或發回更裁,或有自行裁定等3種可能。 而高院收到北檢抗告的卷宗同時,北院正針對政治獻金案傳喚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木可員工李婉萱作證,與柯文哲方、檢方進行詰問。 根據北檢抗告理由,認為柯文哲涉政治獻金侵占案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詰問完畢,包括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前局長黃景茂、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等,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必要。另外柯文哲在9日開庭結束、離開北院時,被發現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同車,因陳智菡曾於全案起訴前,被檢廉以政治獻金案傳喚作證為證人,北檢認為柯文哲此舉已違反北院具保命遵守的“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之事由。 北檢也認為,柯文哲8日交保時,公開發表將於16日出庭作證的時任柯文哲財務長李文宗喊話,說李文宗是無辜的,因李文宗在公益侵占部分有犯罪事實,與柯文哲有相互指證之關係,柯文哲明顯有串證之虞。此外柯文哲在羈押禁見時,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之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述之證人,是企圖干涉審判、誤導輿論、混淆視聽。 (中評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