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長黃敏惠於今(13)日北上,出席行政院座談會,與中央及各縣市首長共同討論財劃法相關議題。
座談會中,黃敏惠市長提出建議如下:
1、有關統籌款爭議
嘉義市人口少、土地小,產業特性造成營利事業銷售額佔比小,統籌款的分配用任何公式設算都會產生不均,對於嘉義市來說都是不公平。就是因為不均所以要先平均。若要修法,就要把平均入法,也就是說所有因子設算前要先拿一定比率平均分配,再進行公式分配。這樣也符合賴總統所提均𧗾台灣的施政願景。
現在345億元未分配問題,建議應先行依立法意旨進行「暫」分配給地方,後續再行修法處理。

2、有關中央補助款(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
中央對地方的財政協助有三項,包括統籌款、一般性補助款及計劃型補助款。
立法院修法後,在統籌款的部分,如果加計345億元的未分配數,每個縣市政府應該都有增加。目前許多縣市政府都提到在明年中央對地方的補助款總額不增反減,可見問題不在統籌款而是中央的補助款,包括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
嘉義市目前收到的各項補助公文,明年中央對嘉義市補助合計155.69億元,但明明統籌款嘉義市增加65.75億元,為何總數明年與今年比較只增加4.98億元?就是因為行政院反向減少補助款!行政院只講統籌款增加的,但補助款減少的都不講,用話術來模糊問題,影響社會大眾的認知 。
行政院在減少補助款的同時,也要求增加地方的配合款比率,如此一來地方的財政只有更形惡化,將會成為壓垮地方財政的最後一根稻草。地方根本就沒有籌碼可以談所謂的事權下放。

3、一般性補助款
立法院在修正財劃法時,特別保障了一般性補助款的額度,也將往年分配慣例入法,明訂總額不比去年少,相對的各縣市分配額明年也不比今年少。就是希望中央真正釋出財源,落實地方自治。
但中央卻去修正補助辦法,重新定義一般性補助款,將多數計劃型補助款移到一般性補助款編列,造成一般性補助款名存實亡,更產生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情況,例如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115年教育部移列590.3億元,衞福部移列251.1億元,合計841.4億到一般性補助款。
且一般性補助款由分配改申請審查,更有黑箱化與顏色審查的疑慮。也造成原本在財劃法修法時保障一般性補助款成為地方自主財源、協助地方均衡發展的美意已蕩然無存,建請行政院應恢復原一般性補助款並依法保障總額及個別分配不比今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