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新聞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為提升交通安全,落實「以人為本」的交通理念,特別推動「人本交通—停讓文化」宣導活動,並呼籲駕駛人與行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攜手營造安全的道路環境,強調駕駛應減速觀察、停讓行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 海山警分局長林國民今〈16〉日強調,交通安全需要所有用路人共同配合,養成「慢看停」與「保持距離」的好習慣,才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

林國民指出,鑒於新北市114年交通事故主要肇因多為駕駛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因此,市府也同步推廣:「不超速、不搶快、保持安全距離,避免碰撞」,提醒用路人避免因搶快與跟車過近而造成事故。
林國民呼籲,駕駛人行駛道路時,應遵守下列事項:
- 行經路口必須停讓行人。
- 無號誌路口應遵守停讓規定,避免爭道。
- 行經路口應至中心點再轉彎,避免視線死角。
- 駕駛務必不超速、不搶快、保持安全距離,降低碰撞風險。

此外,同時行人亦應遠離車輛,在安全處等待通行、行走行人穿越道、遵守號誌及專心通行,不滑手機,避免產生自身及他人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