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彈衣尺寸不合?警政署:已修正規格 預計10月陸續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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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彈衣尺寸不合?警政署:已修正規格 預計10月陸續配發
防彈衣尺寸不合?警政署:已修正規格 預計10月陸續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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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彈衣尺寸不合?警政署:已修正規格 預計10月陸續配發
基層員警向新北市議員黃淑君陳情,警政署配發的防彈衣,XL號、L號太大件,M號數量不足。圖:翻攝自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臉書

日前有基層員警向新北市議員黃淑君陳情,警政署配發的防彈衣,XL號、L號太大件,M號數量不足,上頭又規定不能穿自備的防彈衣,執勤時很不方便。對此,警政署回應,防彈裝備攸關員警安全,警政署採購防彈衣,自規格訂定至驗收階段均持嚴謹態度,所訂定規格,皆係參據執行任務之需求,並與防彈裝備專家學者討論後共同訂定;購置之防彈裝備須符合美國國家司法研究院(NIJ)防彈測試標準,各批驗收時均須抽樣送NIJ認證之實驗室進行防彈測試,如有1發貫穿或凹陷度超過44mm,該批即驗收不合格,且不得重測,以保障員警執勤安全。

警政署指出,為採購精良防彈裝備,避免廠商為簡省成本、低價搶標及品管不良等因素,警政署自最低標改為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採購,並持續滾動修正採購裝備規格,有關同仁提出之防彈衣尺寸及功能建議,警政署已於113年防彈衣採購案修正相關規格,增加S號尺寸及外襯套模塊化輕型負載裝備(MOLLE)設計,目前正逐批辦理驗收作業,驗收通過後將於10月起陸續配發各警察機關使用,並於年底前配發完畢。

警政署說明,因自購防彈衣難以確保其品質及安全性,且未有醫療及慰助保險,亦無從知悉防彈原料之製造年份,為確保員警執勤安全,警政署於111年發函禁止員警穿著自購、自備的防彈衣執勤。未來警政署將依據員警實際執勤需求及美國國家司法學院檢測標準,滾動式檢討防彈衣採購規範,持續精進防彈裝備之防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