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政/台東報導
記者/劉政報導
今年編號第18號的強烈颱風樺加沙正逐漸往臺灣逼近,進入臺灣東南方及巴士海峽海域。臺東縣長饒慶鈴除指示相關單位瞭解颱風動態及行徑路線外,因應颱風災害防救需要,今(21)日公告劃定向陽山等區域為管制區,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登山、健行、溯溪、戲水、觀潮、垂釣及捕魚等危險活動,並自15時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罰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縣長饒慶鈴也呼籲縣民提高警覺提前做好防颱準備措施,不要鬆懈,以免颱風帶來災害,並請勿到海邊觀浪逗留。
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最新樺加沙海上颱風警報資料顯示,下午2時中心位置在北緯18.4度,東經126.2度,即在鵝鑾鼻的東南東方約680公里處,以每小時19公里速度,向西北西轉西進行,對臺灣東半部海面及巴士海峽構成威脅。樺加沙在今天上午11時增強為強烈颱風,且暴風圈有略為擴大的趨勢,影響臺灣最明顯的時間為明(22)日、23日;預估明天中午後後暴風圈會接觸恆春半島,不排除今天午後針對臺東、屏東發布陸上颱風警報。
縣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至大武山區(含中央山脈及海岸山脈)、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大武暨蘭嶼、綠島沿線之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海巡單位執行縣內岸際(高潮線起向臨陸側100公尺內,住宅區及海堤線內除外)管制措施,各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潛勢溪流),應禁止人民從事各項危險活動,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所製作之公告內容,協助執行之人員得依行政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式執行,另,管制公告於臺東縣災害應變中心撤除時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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