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林/宜蘭報導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113年1月,警衛林姓男子試圖用徒手拉動約4百公斤的不銹鋼軌道大門,但過程中被瞬間倒塌大門壓死,事後家屬也請求國賠。宜蘭地院判試驗所須負30%責任,判賠80多萬元,其餘之訴駁回。

去年1月6日清晨6時許,發生在宜蘭五結鄉的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受雇於保全公司的林男,騎車到分所上班,大門旁的側邊小門有設定密碼未能開啟,試圖用徒手拉動,長5公尺、高1.5公尺,重量4百公斤的不銹鋼大門,不料鐵門卻意外倒塌,造成林姓警衛頭部外傷顱內出血,送醫後宣告不治,家屬事後提出國賠。
家屬直指林男搬移軌道大門是事故直接原因,但軌道大門的導輪變形影響效用,且右側軌道終點未設輪擋防止脫離軌道,均為間接原因。壓死警衛林男的不鏽鋼軌道大門,是採遙控器操作,事發後已加掛「請依正常程序開關,請勿徒手操作大門」告示牌。
宜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事發地點的軌道門為單軌式軌道輪,以電子開關或遙控器操作移動,林姓警衛徒手推動釀成死亡事故,應負70%責任,至於軌道門右側導輪變形未即時維護、未設置右側輪擋與警告標示,則為間接原因,這些都是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的管理疏失。
法官依照責任歸屬比例原則判決賠償金額,林姓警衛妻子判決金額89萬餘元,她已領取保全公司給付及喪葬津貼共101萬餘元,國賠案不得再為請求,3名子女中,一人獲判18萬餘元,其他二人各31萬餘元,共8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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