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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爭取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提名的綠委林岱樺因涉新台幣1400多萬元助理費案遭起訴,高雄地方法院27日開庭後,林岱樺走出法院時痛批檢方“編造死人筆錄”,直接入人於罪。林岱樺也強調全案偵結,她可以被限制住居,但很卑微地希望回家。 高雄地方法院27日進行本案的準備程序庭,準備程序庭是在正式審判前的預備階段,主要為釐清案件的爭點、整理證據和確定後續審理流程,讓後續的審判程序能更順利有效率。這次開庭時間約2小時半,結束後林岱樺在律師團陪同下走出法庭受訪。 林岱樺表示,她堅持無罪辯護,強調沒有貪污任何一塊錢進自己的口袋,也沒有任何不法的行為與動機。她要用生命捍衛自己的清白,相信全體民眾、高雄市民,都是岱樺政治生命的睿智審判者。 林岱樺說,她現在寄人籬下,身邊完全沒有其他衣物,只能穿同一套,冬天要換季或往返南北,完全無法添加衣物,其實非常不便。她想爭取自己的人權,做卑微的請求,可以被限制住居,但她要回家,全案偵結了,天冷更應該要有保暖的衣物。 林岱樺的律師團指出,檢察官6月23日起訴之後,起訴書裡面刻意隱瞞很多對林岱樺有利的諸多證據,包括已經過世的關鍵證人駱和明,律師團在起訴後調閱原始錄音檔,才發現遭到檢調誘導、扭曲及編造,根本沒說過是人頭助理,變成死無對證。 ![]() 除了“編造死人筆錄”的情節,林岱樺的律師團更說,整個庭訊過程,可以發現確實檢方這裡有諸多與刑事訴訟法正當程序不符之處,更離譜的一點就是申請調查被檢方扣案的證物,竟然也被檢察官拒絕,這一點是感到非常匪夷所思。 根據高雄地檢署調查林岱樺、林岱樺胞弟、弟媳王姓女子、黃姓會計等人,涉嫌在林岱樺擔任第7屆至第11屆立法委員期間,將林岱樺親戚駱姓男子及弟媳王姓女子不實登載為公費助理,合計詐領1473萬6549元公費助理薪資,將林岱樺等人起訴。(中評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