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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中國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貪污治罪條例》針對金額在新台幣5萬元以下且情節輕微的貪污案件,增加“免除其刑”的選項,遭綠營批評。翁曉玲今天表示,民進黨立委、法務部也提案修法,大家修法方向一致,相關批抨根本是雙標;國民黨團呼籲法務部加速修法,盼行政院在本會期將院版送到“立法院”。 國民黨團4日召開“雙標再現!法務部修法没問題!翁曉玲提案被出征?”記者會。翁曉玲、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王鴻薇出席。針對一名清潔隊員拾獲一只殘值32元的二手電鍋並轉送給拾荒婦人,卻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日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翁曉玲提出修法,主張微罪不舉,讓貪污所得未達五萬元可不罰,卻被綠營媒體扣帽子,說她是要把貪污除罪化。 翁曉玲指出,本次修法是情節輕微所得的利益是在5萬元以下的話,可以減輕其刑或是免除其刑,現行法本就規定可減輕其刑,包括民進黨立委賴瑞隆、陳冠廷、莊瑞雄與法務部都已提出修法,對於金額以及可減輕或免除其刑,“修法方向都是一致的”,翁曉玲表示“綠媒常常都是雙標”。 ![]() 陳玉珍表示,大家都看到這個詐騙集團15萬就交保,還笑得很開心,但是有愛心的清潔隊員,被貪污罪嫌起訴,“我想全民都看不下去”,陳玉珍指出,《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本來就有新台幣五萬元以下時,可減輕其刑。但沒有免除其刑,導致檢察官想幫助清潔隊員也沒有依據,現在加上“或免除”三字,只是給法官量刑工具。 長期親綠的律師林志群在臉書發文,說若將“5萬元以下不罰”寫入法律,將使公務員每次收賄只要“控制在49,999元”即可免責,恐導致貪污更猖獗。王鴻薇提到,除了翁曉玲委員提出修法外,個人也提出修法,但不知林智群大律師為何“單挑”翁曉玲委員? 王鴻薇質疑,綠委賴瑞隆、陳冠廷和莊瑞雄也提出修法,身為大律師的林智群,有讀過翁曉玲委員的提案內容嗎?知道綠委賴瑞隆也有提案,難道是“隔山打虎”嗎?是想要幫邱議瑩?還是許智傑?衝高高雄市長初選民調?不惜糗賴瑞隆?如果林智群大律師認為翁曉玲提案,是幫貪污犯除罪化,是否認為賴瑞隆也是呢?且法務部提出修法方向,也和藍綠立委一致。看來民進黨南部縣市長初選,已經殺到昏天暗地,連側翼都傾巢而出! 王鴻薇表示,《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修法,是回應社會大眾聲音,何罪之有?何錯之有?請青鳥大律師林智群告訴國人,藍綠立委和法務部提出修法,哪裡有錯?作為一位專業律師,不要護航民進黨,或者攻擊在野黨到沒有底線的程度。王鴻薇呼籲法務部加速修法的動作,希望行政院在本會期將院版送到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會以最快速度排定審查,讓司法不正義案件,隨著修法導正,符合民眾期待。(中評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