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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中國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和王鴻薇18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具名移請監察院彈劾行政院長卓榮泰。黃國昌說明時指出,本次提案是針對卓榮泰,不過民眾黨團之後會正式在院會提出彈劾案,彈劾賴清德,“潘孟安今天不來躲得掉,等到立法院開全院委員會,針對賴清德進行彈劾時,賴清德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必須要來列席說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8日邀請府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司法院、法務部就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經行政院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移請立法院覆議,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不依法副署、總統不依法公布施行,對“我國憲政民主及法制之戕害及相關法律責任之追究”進行專題報告。不過,府昨天表示,府秘書長僅於審議年度預算案與府主管法案審查時列席備詢,以符憲法規定及憲政慣例;換言之,潘孟安不會列席委員會。 黃國昌、羅智強和王鴻薇共同提出臨時提案指出,依歷來大法官解釋之見解,憲法第37條有關總統公布法律需經行政院院長副署之規定,係對總統權力之制衡。然而賴清德、卓榮泰卻扭曲憲法第37條之憲政意義,對於國會三讀通過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總統拒絕公布,行政院院長拒絕副署,創下憲政史上嚴重惡例。 ![]() 提案內容寫到,若行政權可恣意推翻國會三讀通過之法律,僭越司法權隨意認定法律是否違憲,權力分立原則將蕩然無存,無異於綠色獨裁體制,為捍衛民主憲政,爰建請做成決議,對賴清德、卓榮泰毀憲亂政作為,提出最嚴厲之譴責,並要求賴清德、卓榮泰對於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應依憲法副署、依法公布。另針對卓榮泰院長拒絕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之失職行為,由提案委員具名移請監察院彈劾卓榮泰。 黃國昌說明,中華民國憲政史上從來沒有一部法律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後,甚至在經過覆議程序,被立法院否決覆議、維持原決議後,而總統可以不公布法律,行政院院長可以不副署的,從來沒有過。 黃國昌痛批,現在是變本加厲到,行政權主觀認為三讀通過的法律違憲,總統可以不公布。什麼時候中華民國的憲法,給總統、行政院長如此大的權力,大到踐踏國會的立法權?大到自己扮演大法官的角色?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集於一人之身,集於賴清德之身。很多評論說現在實質等同戒嚴,也有人說賴清德終於宣告登基了。 黃國昌說,賴清德在憲政下面的法律責任,民眾黨團會正式在院會提出彈劾案,藉由全院委員會的審查,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範得非常清楚,被彈劾人、也就是賴清德必須要列席說明。潘孟安今天不來躲得掉,等到立法院”開全院委員會,針對賴清德進行彈劾時,賴清德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必須要來列席說明。(中評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