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跳槽農場負責人空拍機投毒殺動物 檢方求重刑以示懲儆

東經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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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跳槽農場負責人空拍機投毒殺動物 檢方求重刑以示懲儆
員工跳槽農場負責人空拍機投毒殺動物 檢方求重刑以示懲儆

農夫林/宜蘭報導

宜蘭縣三星鄉某農場王姓負責人因不滿徐姓前員工離職後跳槽,於民國112年6月多次操控空拍機,將摻有劇毒農藥的飼料,空投至對方園區,導致梅花鹿、羊駝及山羊等動物慘死。檢方偵結,認定王男手段惡劣且無悔意,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刑法」毀損罪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王男是三星鄉某農場負責人,因不滿前員工徐男離職後,到冬山鄉另間農場跟他競爭,萌生毒殺動物念頭,指示不知情員工購買苜蓿粒,隨後與劇毒農藥「托福松」混合,並加入水及沙子曝曬乾燥,製成外觀難以辨識的有毒餌料。檢察官郭欣怡偵辦,查出王男為避人耳目,利用空拍機進行遠端投毒,分別於112年6月12日、24、25日,駕車至安農溪旁堤防道路,操控空拍機飛越徐男農場上方,以機身上下搖晃方式,將裝有毒苜蓿粒的杯子傾倒撒落於園區內。

王姓負責人投毒行徑,造成侏儒山羊「小白」、梅花鹿「月月」及羊駝「多比」在誤食毒餌後,陸續出現嘔吐、流口水、腹瀉、呼吸急促及口吐白沫等中毒症狀,最終於6月19、20日先後死亡,園內另有多隻動物亦出現不適症狀。

檢方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刑法」毀損罪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檢方考量王男先後3次投毒,造成多隻動物死亡,犯後初期狡辯,更對造成動物死亡毫無悔意,且迄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刑法」毀損罪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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