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擋付委 國防部:軍購案恐胎死腹中

韋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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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擋付委 國防部:軍購案恐胎死腹中
國防部戰略規劃司長黃文啟。(中評社 資料照)

 

綜合報導/8年新台幣1.25兆元軍購特別條例,遭在野黨立委封殺,立法院本會期已無法付委審查。國防部戰規司長黃文啟27日在記者會表示,軍購案發價書必須獲立法院同意預算後才可簽署,若現在特別條例審查時機太久,勢必會讓軍購案胎死腹中。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天提出“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劃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列出包括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標槍反裝甲飛彈、拖式2B反裝甲飛彈等5項裝備,總額上限為新台幣4000億元,採1年1期方式編列。

國防部今天舉行春節加強戰備媒體邀訪活動,出發前在空軍松山基地舉行臨時記者會,由國防部軍事新聞處長喬福駿少將主持,由黃文啟說明國防部武器獲得流程、對美軍購流程以及民眾黨團與“行政院”特別預算條例之差異。

《中央社》報導,至於對美軍購程序,黃文啟說明,軍購案從向美遞交發價書需求信函(LOR for LOA)起,後續美方執行跨部會聯合審查、進行知會國會、發價書簽署、美政府與廠商締約、產製與交運等階段。

黃文啟表示,當美方進行知會國會的程序,若美國國會沒有意見,美國國務院會將發價書(LOA)的給予台灣,過去台灣未採購過武器的知會國會期間是45天,台灣幾年前已被提升為準北約待遇,由45天縮減為30天。

由於美國政府於去年12月17日,就台軍M109A7自走砲等8案,總額111億540萬美元對台軍售案,進行“知會國會”程序。

對此,黃文啟表示,軍購案依美國國防部安合局的管理作業規定,發價書的第一版為決策點,都有一個效期,價格隨效期時間拉太長產生浮動,一般收到發價書,效期為45天屬正常;長則60天,短則15天,當第一版收到後,就需下決心,若沒有簽署,通常整個軍購得重新再來,得重新遞交發價書,並執行重新審查。

黃文啟說明,發價書簽署的依據為立法院是否同意預算,因立法院之前有針對國防部簽署發價書通過主決議,任何的軍購案發價書,必須獲得立法院同意預算之後方可簽署,也就是說如果立法院沒有通過預算,無法針對發價書簽署,若現在特別條例審查時間太久,勢必都會讓軍購案胎死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