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住宅囤積雜物長期被視為「個人生活習慣」,卻屢屢成為火災、逃生受阻與救災困難的隱形殺手。桃園市政府預計於2026年2至3月上路的《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正是為了遏止少數不守法市民,以一己之便,將整棟住戶與救災人員置於高度風險之中。
實務上,部分住戶長期在自宅內囤積大量雜物,甚至佔用公寓樓梯間、逃生通道停放機車與堆放雜物,一旦發生火警,火勢延燒迅速、濃煙難散,逃生動線被阻斷,不僅害己,更直接危及鄰居生命安全。消防人員也多次反映,這類囤積行為往往使救災動線受阻,增加搶救難度與風險。
新制上路後,凡經勸導仍拒不改善、影響公共安全者,市府將依法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必要時更可強制清除囤積物。市府強調,這並非「找民眾麻煩」,而是對長期無視公共安全、屢勸不聽者的必要手段。

條例也明確劃分權責,公寓大廈公共區域由建管單位依法處理,其餘囤積案件則由各區公所受理,避免過去「無法可管、無人敢管」的情形再度發生。市府也同步導入社會局、衛生局輔導機制,協助真正有身心障礙或經濟困境的個案,但對於明知違規仍一再漠視安全的行為,將不再寬縱。
回顧2025年底至2026年初,桃園八德區接連發生掩埋場廢棄物火警及住宅囤積引發的火災案例,均突顯少數人不負責任的行為,卻要整個社區承擔後果。市府呼籲,居住自由不等於危害他人安全,公共安全更不是可以被犧牲的選項。
市府也提醒市民,樓梯間、逃生通道不是倉庫,更不是停車場。守法不是為了避免罰單,而是為了不讓一場原可避免的災害,成為無辜鄰居與救災人員的噩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