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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所率領的談判團隊在美東時間2月12日於美國華府與美方團隊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報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 ART)達成共識。針對協定何時生效?鄭麗君表示,經我方爭取,美方願意循國內程序,以刊載聯邦公報的方式讓降稅先生效。至於是否擔憂發生像韓國國會延宕審查而被調升關稅的狀況,她說,不希望台灣發生這樣的情況,誠懇國會能夠審查。 鄭麗君於美東時間2月12日在駐美代表處舉行記者會說明,針對協議生效時間,鄭麗君表示,第一輪談判的時候,我方非常清楚讓美方瞭解,台灣依法有國會保留條款,也就是《條約締結法》,所洽簽的協定必須送國會審議;在談判末期,我方也向美方瞭解,未來如果簽署協定後,如何讓降稅生效,美方在第五輪時曾經告訴我方,希望協定送國會審議通過後才讓降稅生效。 鄭麗君指出,當時我方據理力爭,希望能在洽簽協議之後,以最快時間生效,在最後兩輪談判時,她也特別在向美方表達,美方則是向我方說,兩項協議的洽簽對台美雙方未來有許多共同願景、經貿關係可發展,美方願意循國內程序,以刊載聯邦公報的方式讓降稅先生效,後續我方依《條約締結法》同步送國會。 針對韓國國會因延宕審查協定而被美方調升關稅,她直言,最近看到了有些國家發生的情況,但我方不預設立場,也不希望台灣發生這樣的情況,她誠懇、期待國會能夠審查,並且支持台美洽簽的協定。 至於美方是否規定我方國會要在一定時間內通過?鄭麗君說,政府會善盡說明責任,尊重國會審查,期待國會能夠通過。由於她是台灣的談判代表,不能代表美方說“如果沒有通過會如何”。 鄭麗君喊話朝野,為了台灣、為了產業,“我們都是一家人”,彼此可以互相對話、互相討論,期盼經過國會審查、尊重民主程序之後,讓協定生效,這是她衷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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