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每2年應重新規定地價1次,今(115)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115年地價稅係按115年1月1日重新規定之地價計徵,經重新計算後彰化縣累進起點地價為96萬5,000元。
彰化縣115年累進起點地價為96萬5,000元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每2年應重新規定地價1次,今(115)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115年地價稅係按115年1月1日重新規定之地價計徵,經重新計算後彰化縣累進起點地價為96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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