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林/宜蘭報導
宜蘭縣某校的足球隊,涉案的吳姓教練,於民國112年至114年在校帶領球隊,在全國性比賽打出好成績,沒想到進球隊沒多久,他就以舒緩肌肉痠痛為由,幫未成年女球員按摩,被控藉機碰觸胸部及私密處,至少4人受害,相當隊上半數成員,其中1名球員,更是受害多達10次。吳男事後認罪並同意賠償,宜蘭地院採認罪協商判決,判刑1年8月,緩刑3年。
校方對此回應,事發後已第一時間將該名教練停聘並啟動心理輔導,目前已決議報請相關單位核准正式解聘。球隊訓練已交由其他教師接手,以維護球員權益與身心安全。
吳姓教練球員時期曾參加國際賽,轉任教練後在基層培養新秀,三年前獲聘擔任宜蘭縣某校專任教練,他帶領的球隊,近年來在全國性比賽打出好成績,不料,執掌球隊兵符不久就涉入「假按摩真猥褻」疑雲,經受害女球員報案才東窗事發。
此案發生在112年10月到114年4月,當時受害4名女球員,皆為14歲以上未滿18歲少女,案發地點在學校體育館,球員訓練後感到不舒服,吳教練以舒緩肌肉酸痛為由幫她們按摩,過程中碰觸胸部、下體或敏感部位,其中1名球員被猥褻10次。檢方偵查時,吳男否認有猥褻行為。

該案起訴後移送宜蘭地院審理,吳教練認罪,今年3月經過調解後,願給付受害球員每人12萬元,球員願意原諒,並同意法院給予緩刑宣告,承審法官採認罪協商判決。
法官認為,吳教練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因訓練關係受自己監督之人,利用權勢及機會為猥褻罪,共六罪,各處四月刑期,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應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履行調解內容。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宜蘭某校足球教練對女球員伸狼爪 判1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