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才17歲,因為看爸爸嚼檳榔覺得酷,所以也學著嚼起檳榔,最近他發現嘴巴容易破,好痛,醫生說檳榔咬了他的嘴。衛福部統計口腔癌長年位居十大癌症前五名,九成以上患者為男性,每年超過3,000人因口腔癌失去生命;早期診斷五年存活率可達八成。主要危險因子為嚼檳榔、吸菸、飲酒,三者並行罹癌風險高達一般人的 123 倍。近來檳榔行銷推陳出新,以精美包裝,標榜各式口味例如「咖啡」、「養生枸杞」或「免吐汁」來吸引青少年嘗試嚼檳榔,嘗試降低首次接觸檳榔的門檻。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規定,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不得」嚼檳榔,任何人亦不得供應檳榔予未成年人,違者將面臨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鼓勵家長減檳戒檳的同時,也提醒機長應共同守護我們的兒少。
斬斷檳榔危害衛生局提醒三點:
(一)嚴禁未滿18歲者嚼食,商家與家長應共同把關,切勿提供。
(二)檳榔子是一級致癌物,無論包裝多像零食,請堅決說不。
(三)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或吸菸習慣者,請每兩年定期接受口腔黏膜檢查。
愛自己也愛家人,讓我們像檳榔說不。預防口腔癌,最好的是不嚼檳榔,如果已嚼檳榔則建議戒除檳榔,每兩年定期牙科或耳鼻喉科口腔檢查。30歲且有嚼檳榔(含已戒)或吸菸習慣者,及18歲至未滿30歲之嚼檳榔(含已戒)原住民為補助對象。若發現口腔癌五大警訊:不明潰瘍或白紅斑、口腔硬塊或腫脹、吞嚥或張口疼痛、持續口臭或出血、頸部腫塊。症狀超過兩週請就醫,應儘速就醫,如有疑問請洽癌症篩檢諮詢專線0800-222-543(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30-17:30),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陪您一起健康。<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