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毒駕問題已成道路安全重大隱憂,不僅危及駕駛自身,更讓無辜用路人暴露在高風險環境中。為展現打擊毒駕的決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今年規劃執行323場次毒駕取締專案,除持續結合路檢、巡邏及強力攔查勤務外,自5月24日起更配合警政署推動「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同步強化查緝力道並向上追查毒品來源,全面壓制毒品犯罪。
警方統計顯示,今年1月至5月已取締毒駕739件,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299件,顯示執法強度明顯提升。為進一步發揮警示與嚇阻效果,交通警察大隊也在官方粉絲專頁公布13名經交通局公告的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包括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廖杏慈、蔡禮謙、盧勇志、龔冠霖、蔡璧鴻、楊怡欣、歐威克及戴建安,希望透過資訊公開形成社會監督力量,降低再犯風險。

高市警局指出,自5月13日起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已正式上路。若駕駛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或肌肉顫抖等異常狀況,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後,即可依現行犯逮捕移送。現行法規規定,毒駕最高可處汽車駕駛人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9萬元罰鍰,並得當場扣車及吊扣駕照。
此外,10年內再犯者將面臨更重處分,第2次違規最高可罰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則逐次加重裁罰。警方也強調,毒駕行為已納入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可即時阻斷高風險駕駛持續危害公共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重申,毒駕對社會安全危害極大,未來將持續配合市府交通局定期公布累犯資訊,對毒駕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依法究辦、絕不寬貸,全力守護市民生命安全與交通秩序。
(圖片來源: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