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教育工作者多元法律知能,打造更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讓校園成為孩子們安心成長的堅實堡壘,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教育局及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115)年再度聯合舉辦「115年度台中地區高中以下學校教師法律研習營」,為大台中地區教師規劃一系列兼具實務與應用的法律課程。活動於昨(6)日在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舉行,由台中高分院院長李寶堂、教育局長蔣偉民及法制局副局長何怡萱共同主持開訓。

法制局說明,此次研習課程緊扣校園教育與學生實際需求,內容涵蓋「兒童權利公約與校園人權實踐案例與宣導」、「校園常見法律問題」、「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與親子會面交往事件之探討」及「學生族群常見消費糾紛案例解析」等四大主題。透過台中高分院庭長王鏗普、庭長蔡名曜、法官蔡建興及法制局副局長何怡萱深入淺出的講解,不僅提升教師法律素養,也有助於教師將相關法律知識融入教學,進一步向學生宣導正確法治觀念。
法制局也說,今年除聚焦校園人權及家事法律議題外,考量學生面臨的消費環境日益複雜,提升教師對消費爭議的防範意識也格外重要。因此,何副局長特別以「學生族群常見消費糾紛案例解析」為題,透過實際案例說明,引導教師協助學生建立正確消費觀念,提升學生面對網路購物陷阱、線上遊戲點數爭議、無卡分期及不當推銷等情形時的風險辨識與自我保護能力。

研習最後安排綜合座談,由教育局副局長賴緣如及各講師共同與教師交流,針對校園法律議題及教學實務經驗進行意見分享與討論,協助教師釐清疑義、汲取實務經驗,進一步提升校園法治教育推動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