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國會7月21日三讀通過PFII法案,正式名稱為《印尼國際金融中心法》,全案10章73條,把機構框架、專屬仲裁庭與法院、租稅優惠等制度設計一次寫進條文。國會表決前的委員會會議上,財政部長普爾巴亞(Purbaya Yudhi Sadewa)已經定調:這座金融中心要同時扮演金融部門與實體經濟的雙引擎,目標是提升印尼全球競爭力、鞏固國家經濟主權。
PFII法案三讀通過,寫進了哪些制度設計
根據ANTARA通訊社報導,PFII法案將催生PFII諮詢委員會、PFII董事會、PFII管理機構、PFII金融服務監理機構等一整套專責單位,另外還會設置獨立的PFII仲裁院與專屬法院,處理金融中心轄區內的爭議案件。稅務優惠方面,符合資格的投資人可以拿到所得稅、加值稅、奢侈品銷售稅與關稅減免,最長可享50年租稅假期;非稅務優惠則涵蓋黃金簽證、簡化入出境流程、彈性用工規範,加上簡化的營業執照與居留許可申請程序。
峇里島呼聲高,PFII法案選址還沒拍板
峇里島稍早已被印尼政府列入金融中心可能落腳處之一,不過細看PFII法案三讀通過的條文內容,法案本身聚焦在機構框架與租稅優惠等制度性設計,並沒有明文鎖定最終選址。ANTARA通訊社先前的報導也顯示,這項法案早在今年稍早就已經排進國會2026年立法排程,這次三讀是既定時程走到終點,不是臨時提案倉促過關。國會第十一委員會(Commission XI)PFII法案工作小組主席赫卡爾(Mohamad Hekal)主持相關審議,過程也印證這是循序推進的立法產物。
PFII法案對台灣企業的意義
對有意透過印尼籌資、設立區域資金調度平台,或評估在印尼設立控股與財務中心的台灣企業來說,PFII法案的租稅誘因與專屬爭端解決機制,直接牽動印尼資本市場開放的實際條件,以及跨境資金移動的便利性。專屬仲裁院與法院一旦設置到位,未來台商與印尼合作夥伴若發生跨境投資爭議,將有一套更貼近國際慣例的解決管道可以依循。同一套稅務與非稅務優惠,也可能吸引外資銀行、財富管理機構、飛機與船舶租賃等產業赴印尼設點,這些配套與印尼力拼2029年前GDP成長8%的政策目標互相呼應。
法案文本目前尚未完整公開,施行細則怎麼訂、金融中心最終落腳哪裡,要看印尼政府後續公布的配套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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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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