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傳媒|吳承岳/台北報導
美國總統唐納·川普(Donald Trump)政府於美東時間 7 月 24 日凌晨 0 時 1 分,正式啟動 1974 年《通商法》第 301 條款下的新一波加徵關稅措施。此舉實質上延續了川普政府透過關稅手段推動雙邊貿易談判的政策,儘管其法律基礎有所轉變。
今年 2 月 20 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川普政府過去頻繁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所課徵的關稅屬於違法。這項判決導致多項關稅失效,包括針對中國、加拿大、墨西哥因非法移民與芬太尼流入而實施的關稅,以及針對日本等多國的「相互關稅」。
為應對此一情勢,川普政府於 2 月 24 日起,依據 1974 年《通商法》第 122 條,對幾乎所有進口商品加徵 10% 的額外關稅。第 122 條允許總統在國際收支出現「巨額且嚴重赤字」時,在不超過 150 天的期限內(經國會延長可更久),課徵最高達 15% 的從價關稅或實施進口配額。然而,第 122 條關稅因其稅率與期限限制,且原則上需無差別適用,難以針對特定國家調整稅率。外界也質疑美國政府主張其面臨國際收支問題是否符合第 122 條的啟動要件,並因此引發相關訴訟。
基於上述限制與疑慮,川普政府並未尋求國會延長第 122 條關稅,該措施於 7 月 24 日凌晨 0 時 1 分終止。與此同時,新的第 301 條關稅隨即生效,承接了此前 IEEPA 基礎下的相互關稅與第 122 條下的額外關稅。這表明儘管實施關稅的法律依據不斷變換,川普政府以關稅為籌碼推動雙邊協議的核心貿易策略並未改變。
在美國採取更具保護主義色彩的貿易政策之際,經濟合作協定(EPA)在全球供應鏈重組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隨著美中對抗加劇及地緣政治風險攀升,企業被迫重新配置全球供應鏈,此時國與國之間透過 EPA 消除或降低關稅的條約更顯關鍵。EPA 不僅能減少關稅,也為企業建立國際生產網絡及海外擴張提供支持。
以日本為例,截至今年 4 月 10 日,已生效或已簽署的雙邊 EPA 夥伴國多達 17 個。此外,日本也是兩個大型區域經濟協定——包含日本等 12 國參與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以及含日本等 15 國參與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的成員國。這些廣域 EPA 在亞太地區的貿易規則制定上,扮演重要角色。學者早川和伸指出,日本簽署的 22 個 EPA 協定並非相互競爭,而是為不同的經濟活動和供應鏈需求提供互補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