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主動為身心障礙家庭把關權益,今年寄發約5,000份使用牌照稅免稅通知書,預估每年可協助市民減免逾1,000萬元稅金。透過跨機關資料比對,主動通知符合資格卻尚未申請的民眾辦理免稅,不必等民眾自行發現權益,更是全國率先推動的便民服務,獲得民眾肯定。
地稅局分享,台中市民陳小姐為了接送患有重度自閉症且行動不便的妹妹往返醫院復健,咬牙購買一輛中古車,日前意外收到地稅局主動寄發的身心障礙者免牌照稅通知書,經申請後每年可省下上萬元使用牌照稅,讓她直呼「地稅局真的很暖心!」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每位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可在2,400C.C.稅額範圍內免徵使用牌照稅(自用小客車最高11,230元、自用小貨車3,600元)。身心障礙者本人名下車輛,地稅局將主動辦理免稅;若身心障礙者名下沒有車輛,則運用社政、監理、戶政及稅務等跨機關資料庫,比對其配偶或二親等親屬名下供其使用的車輛,主動通知申請免稅,若有多輛車可供選擇,還可申請稅額較高的車輛享有免稅優惠,讓減免效益最大化。
地稅局提醒,使用牌照稅採按日計徵,且須提出申請才能適用免稅。收到通知書的民眾,可掃描通知書上的QR Code線上申辦,或至所屬8分局臨櫃辦理,把握自身權益,及早享受免稅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