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客車於68號道路下公館出口時逆向行駛。(圖/竹東分局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一輛小客車行經68號道路下公館出口時竟逆向行駛,經路過車輛車紀錄器錄下,新竹縣警竹東分局指出,該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可處汽車駕駛人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
竹東分局呼籲,駕駛人應時刻注意路況,勿逆向行駛造成交通危險,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違規行為,維護道路安全。


▲小客車於68號道路下公館出口時逆向行駛。(圖/竹東分局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一輛小客車行經68號道路下公館出口時竟逆向行駛,經路過車輛車紀錄器錄下,新竹縣警竹東分局指出,該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可處汽車駕駛人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
竹東分局呼籲,駕駛人應時刻注意路況,勿逆向行駛造成交通危險,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違規行為,維護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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