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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眾於社群媒體提及醫師拿藥回家施打等情事 衛生局稽查結果說明

屏東時報
屏東時報
Published: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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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in Read
有關民眾於社群媒體提及醫師拿藥回家施打等情事 衛生局稽查結果說明

有關民眾於社群媒體提及醫師拿藥回家施打等情事 衛生局稽查結果說明

記者許旗成報導

有關民眾於社群媒體提及醫師拿藥回家施打等情事,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訊息後於今(14)日派員前往中西區兆福脊椎骨科診所實地稽查,抽查相關病歷及藥品交付情形。經現場抽查病歷與調查,診所醫師表示陳姓病患未曾至診所看診,診所卻提供口服藥物給病患服用。已違反《醫師法》第11條「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之規定,衛生局將依同法第29條,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稽查過程亦發現該診所藥師於調劑藥品後,未依規定於處方箋簽名或蓋章,已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衛生局將依同法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嚴正重申,醫療院所務必落實醫師親自診察與病歷正確記載規範。未來將持續加強稽查,若發現任何違反醫療法令情事,定當依法嚴辦,全力維護市民朋友的就醫權益與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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