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針對「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審查要點」進行修訂,因涉及放寬廢棄物處理設施設置限制,市議員黃崇真於市議會第3屆第7次市政總質詢質疑,市府將原本加嚴的規定大幅放寬,在污染性低的廢棄物處理機構隔離審查中,將「住宅區、公務機關、學校、醫院、幼兒園」等關鍵防線全數拿掉,僅保留古蹟與社會福利設施。黃崇真直言,此舉等於開了規避審查的大門,讓原本不能設立的廢棄物設施,未來都有機會直接蓋在學校、醫院與住宅區旁,嚴重威脅周邊居民身心健康。
市長張善政坦言,修法確實是放寬,並解釋「因為以前的規定過嚴」。黃崇真隨即質疑,市府雖辯稱放寬後僅容許低污染源的「分類回收與儲存」,但實務上不肖業者一旦進行機具破碎,勢必會產生大量粉塵、噪音、甚至外溢污染周邊空氣與水源,形同實質的高污染廢棄物處理廠。
對此,環保局長顏己喨澄清,業者在破碎作業時若產生灰塵,依法必須採取灑水或設置防塵網等防護設備;然而黃崇真隨即追問「法規明明規定不能設處理設施,如何能做處理設備?」都發局長江南志則補充,都計法規是認定場所僅能允許儲存與分類,若環保局在後續行為管理時,認為分類本身也是一種處理,在實務管理上並沒有衝突。黃崇真進一步質疑,市府一邊說不能處理、一邊又說分類算處理,根本是局處間互踢皮球、自相矛盾,恐讓不肖業者鑽漏洞假借「共同清除機構」名義,實質做起高污染的廢棄物處理勾當。
黃崇真更進一步追問,目前利用「共同清除機構」名義申請在乙種工業區土地遷廠的案例是否為特例?環保局坦言目前在桃園已有兩家業者以此方式提出申請。黃崇真嚴正示警,全案質詢皆有錄音錄影,他已明確出示環境影響範圍圖,市府放寬要點已實質影響周邊大批居民。對此,張善政當場承諾,針對這類型的乙工申請案,市府未來在審查時一定會由相關局處進行嚴格的「個案認定」,絕對會做好把關,絕不可能發生對業者放水的情事。 (桃園市議會廣告)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有片】桃園放寬廢棄物處理設施設置審查 黃崇真憂影響市民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