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林/宜蘭報導
宜蘭縣消防局「特種搜救隊國家認證計畫(NAP計畫)」餐費核銷弊案,歷經3個多月調查偵查,宜蘭檢方27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前局長徐松奕及3名下屬起訴,並痛批徐身為首長卻「反其道而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處適當之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宜蘭縣消防局前局長徐松奕已於今年7月辦理退休。檢方調查,徐松奕去年7月25日消防局舉辦「特種搜救隊國家認證計畫(NAP計畫)」慰勞餐會,受邀約126人,實際僅需12至13桌,卻涉嫌透過張姓科長要求林姓科員,以15桌、每桌9900元簽報,向會計室預借14萬8500元。
檢方指出,徐另指示賴姓科員私下購買價值2萬4200元酒水供餐會飲用,但酒水依法不得列入公務餐費核銷,餐廳業者明知實際開桌及消費金額與簽報內容不同,仍被控配合開立不實憑證,將原本不能報帳的酒錢混入餐費,讓帳面金額得以核銷。
餐會結束後,原應繳回的3萬餘元預借款差額也被檢方查出另有用途,徐被控於7月30日另席開一桌,宴請14名與NAP計畫無關人士,花費7860元;8月再補辦另一場餐敘,最後將不同餐會帳目合併,透過不實發票核銷,把酒水及其他餐費一併轉嫁公帑。

檢方表示,徐以「身為機關首長、事務繁忙未曾干涉核銷」為由推諉卸責,說詞與其餘共同被告完全不符,顯見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依貪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宣告褫奪公權。
至於張姓前科長、林姓及賴姓科員等3名下屬,賴員已主動繳回私購酒水的犯罪所得,檢方考量3人僅因「遵循長官指示」而觸法,詐取金額非鉅且犯後態度良好,向法院請求予以減刑、緩刑或免刑宣告;另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的林姓餐廳業者,則為緩起訴處分。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宜縣消防局前局長徐松奕等4人涉詐取公款3萬餘元 遭起訴
